交通运输部关于处罚17家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通告2022年10月至11月,交通运输部在大连、青岛、厦门和广州口岸组织开展了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共发现9家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8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附后)存在实际执行运价与备案价格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我部对上述企业实施了行政处
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经交通运输部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2023年度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受理电话:021-66072645受理邮箱:rjc@msa.